3月15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楼四层会议室召开第46次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校党委书记段志光主持学习会并讲话。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星等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校领导冯海、苑静、郭文平分别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相关条款。
段志光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重要意义。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要求上来,认真抓好《保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激发全校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为学校“十四五”事业开好局、起好步凝聚磅礴力量。
段志光强调,要广泛动员部署,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将《保障条例》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要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把《保障条例》纳入每年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内容,运用校报、网络、新媒体等平台组织开展党员权利保障方面法规制度和政策要求宣教。
段志光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障条例》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制度措施,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模范遵守、严格执行《保障条例》,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学校党委要把《保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地考核的内容,加强对《保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