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医科类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卫生院(所)工作实践的建议
院长 周然
一、建议的背景
1、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面临新挑战
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超过600万,比2008年有明显增加。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届高校毕业生面临着相当大的就业压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指示: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把大学生就业放在首位。要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大学生面向中西部地区、面向基层和农村、面向中小企业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温家宝总理于1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7项措施,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新形势下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提出新目标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特别指出: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建设。
二、建议的内容
为了更好地应对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实现中央提出的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新目标,结合国家实施西部计划和农村特岗教师计划的运作经验,以及选聘优秀毕业大学生担任村干部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建议开展“选拔医科类大学毕业生志愿到乡村卫生院(所)工作实践”工作。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医科类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
(二)服务面向
重点是乡村两级卫生院(所)。
(三)选拔程序
分为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和考察、公示和体检、分配和聘任、培训和管理等环节。
(三)任职时间、待遇和出路分流
工作实践时间为2年。
待遇:
1、参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每人每月800—1000元。
2、参照农村特岗教师计划为每年人均15000元。
3、参照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为当地所服务县 ( 市、区 ) 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
受聘人员在工作实践期间找到合适工作者,可报请当地县级有关部门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工作满1年,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2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工作实践,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继续工作实践的,自主择业。服务期间可报考执业医师。上一级医疗、保健、预防等机构聘任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参加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实践人员。
三、建议的意义
1、扩大毕业生就业渠道,延长就业择业期,缓解就业压力
选拔医科类毕业生到乡村卫生院 (所)开展医疗工作实践为毕业生就业开辟了渠道,创新了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机制。目前,国家实施的大学生就业择业期为1至2年,“选拔医科类毕业生到村卫生院(所)工作实践”的做法与国家的有关就业、卫生政策相吻合。
2、提升农村医疗工作水平,构建合理稳定人才梯队
医科类大学毕业生经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扎实的临床技能训练,更容易科学解决农村中常见病和多发病。医科类毕业生到农村开展卫生工作,可以极大地提高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水平。连年开展医科类毕业生到村医疗工作实践,促使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农村,便于构建合理稳定的卫生人才梯队,保障农村卫生工作。
3、符合医科类学生的成长成才规律。
医学是一门实践学科、应用学科。大凡著名医家无不是在临床实践中成长,并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积累经验,提高疗效。引导医科类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开展临床实践,符合医学人才成长成才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