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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然:坚持科学发展观,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6日 来源:求真潮 作者:周然

坚持科学发展观,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山西中医学院院长 周然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令全国的中医药同仁感到振奋。认真研读《意见》,一方面欣慰地看到,《意见》是近年来党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加强和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意见等文件的进一步深化,是中医药事业发展进程中又一个新的里程碑;另一方面又清醒地意识到,从重视、支持、加强到扶持和促进,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与日俱增,然而中医药摆脱被“扶持”的弱势处境而自强自立以至强势振兴,究竟还有多长的路要走?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难题能否破解?贯彻落实《意见》对我们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笔者认为,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贯彻《意见》,关键是做到以下“三个坚持”:

  坚持“中西医并重” 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改革是动力,体制机制是保障。《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再一次强调了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宪法》提出“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再到《意见》的出台,“中西医并重”逐步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的明显特征,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彰显。然而,尽管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西医药的发展相比,与“中西医并重”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现在的医药卫生格局看,从中医药与西医药发展的对比中看,真正实现“中西医并重”的目标,任务相当艰巨。

  笔者认为,体制机制问题仍然是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首要问题。只有从体制机制的设计上体现“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真正自上而下建立起“中西医并重”的体制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认识程度和重视支持力度,为中医药事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逐步形成“中西医并重”的医药卫生格局。对这些问题,《意见》做了明确规定和具体部署,下一步工作关键是落实。在落实《意见》过程中,应本着“体制机制建设优先”的原则,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省级以下中医药管理机构的关系。尽快建立健全省级以下中医药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主体,理顺管理体制;二是中医与中药管理的关系。理顺中医、中药管理体制,探索中医中药并重统管的管理机制;三是中医管理机构与本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强化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的职能,发挥好它们在中医药事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协助政府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在这些方面,国家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的成立及其显著的工作成效,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广东等省份实施“中医药强省战略”的成功实践,也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相信只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不断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一定能够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坚持科学发展 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发展是第一要务。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土壤是实践、生命在临床。应当看到,当前影响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较强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与各级中医医疗机构有限的服务能力之间的矛盾。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直接体现着中医药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中医药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也直接决定着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前景和空间。《意见》明确提出“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抓住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核心和重点。综观我国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状况,虽然多数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省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明显改善,但仍有三方面的不足应当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一是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有区域之间的不均衡,如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差别,还有区域内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不均衡等,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不平等、不均衡;二是发展不全面,有些中医医疗机构过多地依赖现代医学,丢掉了“中医”特色,虽然总体服务能力得到了强化,但真正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却在弱化;三是发展滞后,主要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部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生存困难,服务能力薄弱。

  笔者认为,针对这些问题,在贯彻落实《意见》,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一是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在政策导向和资金投放上,既统筹区域差别,又兼顾层级差异,实现全面、协调、均衡发展;二是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强化中医医疗机构“姓中”这一根本;三是要适度倾斜,着力改善落后地区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 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客观讲,国家近年来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扶了多年,中医药事业仍处于“被扶”状态,这就不得不向内找找原因了。中医药的发展虽然面临难得的机遇,但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突破一直难以实现。中医药服务在基层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但基层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却长期难以提高。反躬自省,我们深切地感到,人才缺乏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意见》将“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单列一条,并从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贯彻落实《意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笔者认为,应当着重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在人才培养环节,首先要设法将一流的人才吸引进中医药队伍,其次要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培养人才,再次要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二是在人才使用环节,要把着力点放在基层,采取有力措施,使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在总量补充、素质提升、待遇提高等方面有大幅度的改善和加强,从而有效提升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三是在人才评价环节,《意见》作了明确的要求,重点是建立激励机制和体现中医药特点,完善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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